《論語》論孝與道
作者:姚中秋
來源:《論語學研討》第一輯,孔子研包養合約討院學術 輯刊,華夏出書社2018年1月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臘月廿三日乙丑
耶穌2019年1月28日
在《論語》中,孔子頻繁言“道”,如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雍也》,即《論語·雍也》,下略稱篇名。)此謂道至關主要;孔子主張,人“志于道”(《述而》),然后可以為士正人;孔子謂,士正人當“篤信好學,守逝世善道”(《泰伯》),然后全國才有能夠有道。
但是,何謂道,道由何而來,《論語》并未明言。朱子論讀書之法:“年夜凡讀書,須是熟讀。熟讀了,自精熟;精熟后,理自見得。如吃果子普通,劈頭方咬開,未見味道,便吃了。須是細嚼教爛,則味道自出,方始識得這個是甜是苦是甘是辛,始為知味。”筆者因教學需求,反復研讀《論語》,而在課堂上于孝與道之關系,豁然有所心得:《論語》于首篇論道,實以孝為本,不論是個人體仁成己之道,還是正人治國之道。
《學而》篇論孝與道
《漢書·藝文志》謂:“《論語》者,孔子應答門生時人及門生相與言而接聞于夫子之語也。當時門生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故《論語》各篇次序遞次及篇內各章先后,皆有其條理,而非雜亂無章之堆積,本文討論正基于此預設。[①]據此可斷定,第一篇《學而》為《論語》年夜綱,孔子主要思惟俱已提綱挈領地出現于本篇,則此中對道之論述,當有界定道之意義,最有助于懂得道之年夜義。
“道”在包養心得《學而篇》出現五次,順次臚列如下: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欠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正人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平易近以時。”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可大可小,有所不可;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成行也。”
子曰:“正人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道千乘之國”之“道”通“導”,“就有道而正焉”則在有道之后,故此兩章可置而不論。余三章中之兩章,孝、道同時出現,此當非偶爾。
起首,有子“論孝悌”章,此為整部《論語》第二章,可見其主要。本章分兩節,此處只討論后一節,論仁與孝之關系。眾所周知,孔子立教,以仁為中間。何為仁?“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人何故至于仁?有子指出,孝悌為仁之本,由人對怙恃、兄弟的孝悌之情發育、擴充,即可至于廣泛地仁平易近愛物。故有子說,孝悌是成人之道的生發點,仿佛樹根,由此“上達”[②],便是成仁之道。沒有孝悌,即無此仁道,人將無以“上達”。
其次,“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章,注疏者對此歷來多有爭議,焦點在于“道”字為實抑或為虛。一種見解認為,“道”是虛字,何晏《論語注疏》、朱子《論語集注》即持此見解。如朱子注:
父在,子不得自專,而志則可知。父沒,然后其行可見。故觀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惡,然又必能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乃見其孝,否則,則所包養心得行雖善,亦不得為孝矣。
尹氏曰:“如其道,雖終身無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則三年無改者,逆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無改,亦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朱子所引尹、游二氏之意甚為明顯,但朱子在他處也謂:“道,猶事也。言道者,尊父之詞”[③]。錢穆師長教師順承此說:“道,猶事也。言道,尊父之辭。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饋問,飲食衣服之豐儉,歲時伏臘之常式,逆子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④]據此說,此句所謂道包養網比較未必真是道,三年之所以無改,只是因為逆子有哀戚之情,不忍心于改。此正可見其孝。
但顯然,若父之事不善,而子不改,則無害于家事、國政,夫子真會稱賞這樣的孝?故還有不少學者認為,此“道”應為實字,如汪中《述學·釋三九》曰:“三年,言其久也。何故不改?為其為道也。若非其道,雖朝沒而夕改可也。”劉開《論語補注》曰:“夫子不曰‘無改于父之行’而曰‘無改于父之道’,言道則非不善可知。既非不善,自不用急于更端。”對此章一切冤枉求解之盡力,“蓋由看‘道’字不真,故疑而為誤解之耳。”[⑤]據上述學者所論,子在父往世之后三年而無改者,父之道也。其隱含的意思當然是,父之所行若非道,子自當改之,而這無礙于孝。
后一解方合孝之年夜義。當然,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但為了防范盲從之弊,孔子又通過自言引發樊遲之問,并特地解釋,此無違者,非無違于父命,而是無違于禮,“生,事之以禮;逝世,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政》)事實上,儒家一貫主張對怙恃之過,子當勸諫,故子曰:“事怙恃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里仁》)《孝經》說得更為清楚: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順、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皇帝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掉其全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掉其國;年夜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掉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于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于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成以不爭于父,臣不成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孔門中,曾子為年夜孝,其論孝曰:“正人之所為孝者,先意承志,諭怙恃于道。”(《禮記·祭義》)在曾子看來,子承擔著引領怙恃進于道之年夜義。孔子稱賞閔子騫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于其怙恃昆弟之言。”(《先進》)
據此可知,孔子不成能主張父所行非道而子不改方為孝。這不是孝,而是陷父于不義,實為年夜不孝也。故本章子于父沒三年而不改者,不是普通的父之事,而是名副其實的父之道。孔子以為,父沒,子續行父之道而不改,此即為孝。此意即明,至于父所行之非道者,無須論及。
若基于上文所說篇內各章順序本有條理之預設,這一點更為確定:上一章記孔子關心政事,蓋儒門視為政為行道全國之一途。孔子為政之道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為政》)。次于本章者正為“有子曰禮之用”章,論禮之管理功用。在此兩章之間,本章剛好解決禮之天生的問題。此處之父子當為治世之先后正人:父管理,必有所行事;父沒,子觀先父之行,確認此中可取法者,沿用不改,則其事成為管理之慣例,也即禮。由此,禮一代接著一代累積,則為下一章所說的“先王之道”。父之行成為禮之關鍵,正在子三年不改之孝。
由以上可知,孔子、儒門以為,道生于孝。個體成己安人之道及群體管理之道,均以孝天生。無孝,不成能有這兩個道。但是,道何故生于孝?不克不及不追溯至人之根源,而文明對比有助于說明之。
道何故關聯于孝
約略而言,人類文明有兩年夜樣態,分別溯源于兩年夜分歧根源:中國人敬天,中國以西諸文明,尤其是閃族系神教文明,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均崇敬獨一真神。
一神教焦點教義是:獨一真神造人,人被造而有原罪。那么,人若何向善?人際若何構成傑出次序?人有原罪,當然不成能依附本身,只能靠神向善。在《舊約》中,獨一真神以言頒布律法,人遵守律法,即可為“義人”,獲得解救。在《新約》中,三位一體之耶穌基督命人愛鄰如己,人循此命則可得神之恩惠。這樣,個人向善、人際構成傑出次序均以神為中間,神言或許耶穌之言是此中的關鍵,西人據此信任法令的氣力。
《尚書·呂刑》《楚語·國語》記帝堯“絕地天通”,由此而有《尚書·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欽者,敬也;若者,順也,華夏由此確立敬天[⑥]。故孔子說:“年夜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年夜,唯堯則之。”(《泰伯》)天分歧于獨一真神。關于天,孔子有最準確的描寫: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陽貨》)
天呈現為“行”與“生”而不言。人不成能從天那里獲得向善之周全而具體的辦法,好比誡命、律法,人只能轉向人。當然,敬天之人也完整可以依附本身,這里同樣可見天、神之別:獨一真神造人,而人有原罪;生成人,故《中庸》曰“天命包養俱樂部之謂性”。此性為何?《年夜學》曰“年夜學之道,在明明德”。其下引經典解釋曰:“《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生成人,命人以“明德”;人既有“明德”,則自有明之之意。
人自明其本有之明德,此即成人之道,故《中庸》曰:“任性之謂道”。此道實生于人之性,在人人之身,故《中庸》曰:“道也者,不成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并申說曰:
正人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包養網單次;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圣人亦有所不克不及焉。六合之長期包養年夜也,人猶有所憾,故正人語年夜,全國莫能載焉;語小,全國莫能破焉。《詩》云“鳶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高低察也。正人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六合。
凡庶之夫婦也有“明德”,明之不已,則可以為正人,甚至希賢希圣。《中庸》又謂: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成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正人以人治人,改而止。”
對敬天之人而言,所謂神啟、戒律之類是不成想象的,《中庸》在此明確拒絕在人之外尋找成人之方式、途徑、機制的一切盡力。人的成長之路就在人身上,人循人之道而成為人,而非在此世按神啟生涯,希冀獲得神恩,往往來世的天國。同樣,獨一能夠而正當的管理之道就是“以人治人”,而不是以神治人。
那么,可循之人、治人之人又是誰?只能是本身: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正人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伴侶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缺乏,不敢不勉,有余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正人胡不慥慥爾?(《中庸》)
此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恕道,其機制是推己及于人。孔子論仁,同樣是由己以及于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相對于人,本身為“近”;人人皆可以取本身為譬,即可知別人之所欲,從而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庸》之“以人治人”,具體而言,就是以己及人,由己推人。
故孔子雖謂“仁者愛人”,但年夜分歧于基督教之“博愛”。蓋博愛由獨一真神請求于人,信眾遵從,則等量地愛一切人,不論其親疏遠近。這種愛之所以廣博而無等差,恰因其非發自于人,而受驅動于神。神是人們彼此博愛之中的介性驅動氣力,沒有神,此博愛就無從成立。
天不言,不號令人博愛,仁愛天生于人之中。人的性命始于怙恃之愛,且生而獲得怙恃之愛,如孔子所說“子生三年,然后包養網心得免于怙恃之懷”(《陽貨》)。怙恃之慈愛,引發後代之愛的天然回流,而有孝愛之情[⑦]。此情已讓後代超乎一己,而愛別人——怙恃就是別人,雖然非常親近。此愛又天然地氤氳流淌于兄弟姐妹之間——這同樣是別人。故不需求神的博愛之命,人由本身獲得性命之事務及從本身性命開端即有之親身生涯經驗,天然地體認愛,有施愛之情,起首指向怙恃,而有孝愛。慈愛順流而下,孝愛則逆流而上;慈愛有其自然局限,孝愛則有擴充之能夠。自覺于孝,予以擴充,則可至于廣泛之仁愛,面對任何人,皆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當然,這里的原點始終是己,故仁愛擴充的過程是依個體性命之格式也即人倫,由親及疏地擴充,此即凡是所謂“等差之愛”。對個體性命之成長和人際次序之維護而言,此已足夠。
故有子曰:“正人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人自覺此本,它向外擴充,由親及疏、由近及遠,由愛怙恃、兄弟而愛伴侶鄉黨,以致于愛全國萬物。這一擴充之路,就是仁愛之道,就是人與人、甚至于人與物泛愛、互愛之道。由此道,人成己而安人。
再來討論敬天與管理之道。
在中國以西,獨一真神頒布律法,其約束力不問可知,至多對信眾而言是強制性的。故在神教佈景下,人們“崇奉”律法,因為律法本來就是神頒布的。則只需信神,人必以虔誠之心遵照律法,人際自可構成傑出次序。[⑧]
但天不言,故能夠對人頒布律法,除天之外,更無任何其他神圣權威頒布律法。人際構成傑出次序一定需求規則,此規包養管道則從何而來,又若何具有足夠權威、為人敬畏遵照?同樣只能“以人治人”,此即“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章之年夜義地點。管理之道必出于人的管理之行。人行而后有道,父之所行,其合于道理而無益于人者,于子即為可依循之道。正人為政,不克不及不循道而治,而除此之外,不成能再有任何其他途徑、方式獲得管理之道。
那么,孝在管理之道的天生中發揮何種感化?本章前半說起志、行的關系,已有所提醒。朱子謂:“父在時,使父賢而子不肖,雖欲為不肖之事,猶以父在而不敢為;然雖無甚不肖之行,而其志可知矣。使子賢而父不肖,雖欲為善事,而父有所不從,時有勉強而從父之為者。此雖未見其善行,而要其志之所存,則亦不害其為賢矣。至于父沒,則己自得為,于是其行之善惡,可于此而見矣。父在時,子非無行也,包養犯法嗎而其所主在志;父沒時,子非無志也,其所主外行。故子曰如此也。”[⑨]當父在時,父構成內在的約束,子有其志,未必可以行。當父沒,此內在約束不在,子有其志,則可以行。管理之最年夜危險,正在于把握權力者無所敬畏、放縱情志、不受約束。孔子強調“三年”,即指出一常見的經驗事實:子繼嗣君位之初,出于剛掌權之興奮,最有能夠自我放縱。
孝則節制子之志。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不偏離父之所行,此即孝。當父在,無違并不難;父沒,則難。如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能夠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子張》)孔子贊美殷高宗“三年不言”(《憲問》)。已有管理之權的子有孝心,則父雖沒,而仍貢獻先父,屈己之志而觀先包養條件父之行,則其志仍受約束,且此約束已內在化,由內在的他者之約束轉生出內在的自我約束。三年之中,若能由此孝心養成敬畏、自制的心態,則三年之后,包養故事雖有所改作,亦非出于個人之志,而因事理之必定。
“觀”分歧于普通的視、看,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為政》)。父已沒,子無從直視先父之行,只能觀先父行事所留下之包養網VIP跡,也即先父所用之人,處理政務之慣例、樹立之法式。父已沒,而人仍循包養心得其所行之跡,則證明其年夜體符合道理、無益于眾人,則可以為己治國理政之道。
道者,正途也,亨衢也。可所以標的目的,也可所以方式、年夜義;當其呈現為較具體而確定之規則、法式、軌制時,則為禮。子觀先父之所行而不改,則可構成禮,故本章下節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此處“先王之道”一語雙關:在本章內指三代圣王之道,其以禮治而得全國之和,最為美善;呼應上一章,則指“父之道”。本章實針對上章提出“無改”之標準:先父之所行,若能塑造人際之和,則可以為禮,也就可台灣包養以不改。
由此反觀“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章,又可見“觀”字之另一層意義。父在而掌權、用權,依其志而行,其所作所為未必全然妥當。唯父沒之后,子則可以包養價格ptt從容觀其過往之行跡,其足可取法者,尊之以為子為政管理之道,于事而言即包養ptt為禮。至于其分歧道理,甚至無害家事國政者,則廢之可也。《說文解字》:“觀,諦視也”。觀有周全審視而揀擇之意,既言觀,則非全盤照收。不是後人之所行全都可以為禮,唯此中符合道理而無益于家事國政者,方可成為后人尊奉之禮。此為習慣法天生之基礎機制。
盡管這般,“無改”仍有最基礎意義。父沒之后,子起首當有尊先父之所行之志,而節制本身之志;在此基礎上,詳觀先父之所行,取其符合道理而無益于家事國政者,奉行之為禮。若子于父沒之后立即輕改先父之道,則會人亡政息,最基礎無管理習慣可以積累,何故有禮?無禮,則權力全由管理者之志安排,將無優良管理可言。
故孔子強調三年無改父之道,乃凸起禮對管理之主要意義。《論語》中,孔子三次強調“三年無改父之道”,除本章外,另見于《里仁包養網推薦》篇、《子張》篇。每一任管理者在把握權力之后,不輕易改動包養一個月價錢先王之所行,則可在管理實踐中逐漸積累客觀法式,也即禮。由此,管理者之志遭到約束,有能夠塑造人際之和。
“三年無改”之條件恰是子之孝。孝意味著子有所敬畏,自我約束。父沒,其敬畏和自我約束幾乎完整依附孝。唯當其孝,祖先之所行才可以成為禮;不孝,則祖先雖有善行,而無以為禮。是以,孝就是禮得以天生并在代際持續積累之條件條件。可以說,禮生于孝。正人有孝之德,則管理實體就可不斷積累禮;無孝之德,則不克不及生禮,管理始終隨心所欲,而無任何客觀法式之約束,絕不成能有善政。
故《中庸》贊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善繼”、“善述”就是本章之“三年無改”。武王、周公善繼、善述,由此而有“文武之道”;后王同樣繼之、述之,即使到孔子時代,也依然“未墜于地,在人”(《子張》),可為孔子所取法。
孝與禮的這一關系,頻繁見于《詩經》中。《年夜雅·文王》曰:“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其下多首,均有此義。
由此可以懂得,中國人何故重史[⑩]。由此可以懂得,中國歷代政治何故重視“故事”[11]或“祖宗之法”[12]。後人之所行就是后人之法式,禮出于後人之所行,而其為禮之條件正在后人之孝。[13]
至此可見,作為《論語》提綱,《學而篇》從兩個面相論述由孝而有道之年夜義:有子“論孝悌”章指出,仁為人成人之道,而孝悌是其本,由孝而有人上達之道;“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章指出,后人因此節制其志,循先王之行,則可有為政管理之道,可有禮依循。故成己、治人之道均以孝為本,孝之義年夜矣哉!
這一點確乎分歧于東方,因為中國人敬天,而天不言,故一定以人知人,以人治人。由孝愛怙恃而又泛愛人之道,由無改于父之道而有管理之道。人恰是在父子關系中天生道的。事實上,在猶太教、基督教經文中,神與人也是父子關系,甚至傳教人員也被尊稱為父,但畢竟此為擬制而不逼真。
道之年夜義淺說
天行有道,神可以言,此為人類兩年夜文明樣態,是中國文明與中國以西文明之年夜別地點。但是,晚世以來,常有人混雜兩者而導嚴重混亂。如《新約·約翰福音》首章,英文明清楚白地寫道:“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and the Wordwas with God,and the Word was God。”據此當譯為:“太始有言,言與神同在,言就是神。”但通行本譯為:“太始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14]。這一誤譯似為彌合中西之別[15],但上文剖析表白,天、神有別,而包養金額其及于人者正在于道、言之年夜別。
天最年夜,獨一真神最高,均為人所不克不及不取法者,然取法之機制卻完整分歧。神憑其言而對人享有權威,神之言就是人的律法,神的福音就是人的盼望。世間有些被神揀選之人如先知或準先知,可憑借著神言而對人享有絕對權威。天不言,故任何人無以借天而言,也就無從僅憑其言對人享有權威。故在東方政治中,最基礎問題始終是主權問題,而在中國,從無此問題。
人可影響于人者無非言、行二者,言無力,則人只能以其行成績道。事實上,與神言分歧,如孔子所說,天行而不已,生而不已;故人觀天之行而行、而生。所以《周易·乾卦·象傳》曰:“天行健,正人以自強不息。”故《論語》貫穿始終的主題是:正人重行不重言。行包養妹,然后可以有道,道就是人所行之路;不可,就沒有道。
人行而為道,有賴于前后之相繼。神是絕對的主權者,始終以其言單方面號令人,人只包養甜心網能服從。在天之下,後人之所行成為道,實非後人所能單方面決定者。祖先無神之權威,故不成能號令后人。先父之所行之為道,恰在父沒之后,祖先已無力約束后人;故其所行,惟當本身可取,才有能夠為后人尊奉而為道。故祖先有德,是其所行可以為道之條件,有德而自我約束,其所行才有能夠為后人之道。另一方面,祖先之所行之為道,歸根究竟取決于后人之孝。后人孝,敬祖先之所行,則祖先所行之善者可以為道。
由此可見,道天生于后人敬祖先而自覺接續之中。祖先積德,其後果彰著,后人愛崇,然后有道。道不是祖先單方面遺留、強加于后人的,而是經由后人之認可才得以成立。由此可見人之主體位置。從最基礎上說,祖先之所行可否成為后人之道,既取決于祖先能否有德,行而合道,也取決于后人能否有德,有循道之心。道生于德,生于祖先、后人同時有德。
故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衛靈公》)在神教,恰好是神能弘人,非人弘神。神是全知萬能全善的,而人只能被動地等候天主之號令、規范、解救或懲罰;沒有神,沒有神之言,人就沒有任何盼望。道之于人卻是互生、共進的。父積德,父沒之后,子觀其善而循之,三年無改于父之道,道由此而得以宏大;若子不孝,輕率改易父之道,則道無以宏大,反而陵夷。道之鉅細也即全國能否有道,取決于人之自立抉擇,道不成能包養感情離人而自我實現。
“弘”字也意味著,道沒有起點。弘者,擴而年夜之也。神教中,神言對人而言是內在的,人唯有信神才知神言。對人而言,此為一全新開始。在天之下,人行就有道。父之積德,因其有德,能循其祖先之道,故可以為其后人所取法包養dcard;順次可以不斷上溯,而并無起點。恰是在此前后相續之中,道持續宏大。
這意味著,道無所謂完備,也就無所謂完全實現。神在人外,神言見之于經,故已完備;人依神言而行則可以獲救,可以致神的國,在此人可長生,即超乎時間,此為西人反復構想之“歷史終結論”觀念的深層依據。道不在天外,亦不在人外。天行不已,生息不斷,故天道不已[16]。人所行處就是道,人行不已,變動不居,故人性同樣在天生不已的過程之中。道無所謂完備,人永遠在時間中,則歷史不成能有終點。故《中庸》曰:“《詩》云‘維天之命,于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于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包養管道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道的最基礎屬性就是“不已”。
故中國思惟絕無歷史終結論之幻覺,而始終有歷史意識。人自覺地居于祖先、后人之際,始終堅持“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17]的心態,上承祖先之道,下對后人負責。中國文明于人類之嚴重意義正在于終結“歷史終結論”之幻覺,而這一歷史意識的基底就是孝。
結語
世界各年夜文明中,只要中國人發展出完全的孝觀念,并被人們高度重視。《尚書·舜典》記,四岳推薦舜為王位繼嗣人,來由是“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堯乃曰:“我其試哉!”舜因其年夜孝而獲得治國平全國之機會。
《論語》首章中兩節揭明,不論是個體成人之道,還是群體管理之道,均天生于孝。蓋因中國人敬天,而天不言,人無以依天之言而愛人,故必在怙恃之愛中習得愛人,然后有可廣泛的仁愛之道;在此,孝是愛人之自覺;由此自覺而擴充,則可以上達不已而“里仁”(《里仁》)。天不言,人無以據天之言而治,故必循祖先之所行而治;在此,孝是接續、尊敬祖先之行的自覺;祖先之善者,后人觀而續行之,則為管理之道,此中之規范,即為禮。不孝,則無以有廣泛愛人之道;不孝,則無以有優良管理之道。當然,此系對敬天之中國人而言。對崇敬獨一真神者而言,自可依循神之言或準神之號令、律法而愛人或管理。中西文明之年夜別,正在于此。
注釋:
[①]筆者向來堅信這一包養網dcard點,對此問題之深刻思慮,深受啟發于中國文明年夜學閻嘯平師長教師,參見閻嘯平:《游于之藝》,臺北:養正堂文明事業股份無限公司2013年版;另可參見楊義:《論語還原》,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152-162頁。筆者所著《論語年夜義淺說》(中國友誼出書公司,2016年版)則循此義解讀篇章之間的關系,并據以懂得各章句之義。
[②]《論語·憲問》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③]《朱子語類》卷二十二,《論語四》。
[④]錢穆:《論語新解》,北京:九州出書社2011年版,第16頁。
[⑤]“道”之分歧懂得,見程樹德:包養犯法嗎《論語集釋》,北京包養金額: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43-46頁。
[⑥]《堯典》這一章的詳盡解釋,參看姚中秋:《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北京:中國文聯出書社2016年版,第64-74頁。
[⑦]孝之發生學,可參看張祥龍之討論。好比:《孝意識的時間剖析》,《北京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43卷第1期(2006年1月);《舜孝的艱難與時間性》,《文史哲》2014年第2期;《孝道時間性與人類學》,《中州學刊》2014年第五期。
[⑧]事實上,這構成東方政治之基礎思慮傳統,即使現代政治,也凡是構造一類神之存在物,作為權力之源,如主權、尤其是國民主權,而不論是霍布斯、洛克或盧梭都斷言,主權者之重要權力是立法權。
[⑨]《朱子語類》卷二十二,《論語四》。
[⑩]這一點的詳盡討論,可見《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北京:中國文聯出書社2016年版,第13-20頁。
[11]參見閻曉君:《兩漢“故事”論考》,《中國史研討》2000年第1期。
[12]好比,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後期政治述略》,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版。
[13]禮的習慣法性質及故事之成為禮的機制,參見姚中秋:《華夏管理次序史》,海口:海南出書社2012年版,第二卷,《封建》,第504-622頁。
[14]《圣經》(簡化字現代標點和合本),中國基督教兩會,2000年版,《新約》,第161頁。
[15]這一問題的各種分歧意見,參見劉小楓:《道與言:華夏文明與基督文明相遇》,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版。明確反對譯之為道者,可參看楊遠征:《言與道:“λóγoζ”的漢譯問題》,《陜西師范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40卷第1期(2011年1月)。
[16]《禮記·哀公問》記:公曰:“敢問正人何貴乎天道也?”孔子對曰:“貴其‘不已’。如日月東西相從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其久,是天道也;無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
[17]《論語·泰伯篇》:曾子有疾,召門門生曰:“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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