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標簽實際是一組用來說明犯法產生緣由的實際,該實際以為犯法是以司法運動為重要內在的事務的社會反映體系,在付與人們行動以特定屬性之后發生的,以為社會對犯法的反映,反而會促使犯法的產生,提醒了社會反映機制的犯因性特征。在近一百年的成長過程中,標簽實際經過的事況了實際成長的波峰和波谷。標簽實際應該向“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標的目的成長。
【要害詞】犯法學實際;標簽實際;應然走向
任何實際、學科的成長城市遭到社會的客不雅需求的影響,可以說社會需求是實際成長最好的動力,在這一“看不見的手”安排下,實際天然地向前成長;同時,實際研討并非僅是主動停止的,研討者對其停止計劃也是實際成長與完美的需要前提。在我國的實際犯法學研討中,不乏對犯法學實際的先容和剖析,但對其實際的成長計劃研討包養 則較少,這晦氣于延續和擴大犯法學實際的性命力。是以,筆者將標簽實際作為研討客體,對該實際的成長走向停止了深刻的思慮。
標簽實際在近一百年的成長過程中,經過的事況了實際成長的波峰和波谷,實際外部各個研討頭緒的成長并非是勻速停止戰爭行睜開的,這決議了標簽實際的實際重心地點,影響實際將來的成長標的目的,繼而決議著標簽實際的實際、實行價值的完成。是以,對實際走向的計劃和研討是需要的。筆者以為,標簽實際應該向“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標的目的成長。
一、標簽實際的提出
標簽實際(標定實際,labelling theory)別名社會反映實際{1},是犯法學範疇浩繁實際之一,它應用社會學、心思學等學科實際和方式,闡述了犯法產生的緣由,屬于犯法說明學的范疇,在犯法學浩繁實際中占有無足輕重的位置。但是,標簽實際與年夜大都犯法學實際將犯法緣由回結為犯法人或許社會分歧,標簽實際的焦點不雅念是,犯法或越軌行動不是行動自己的特質,而是社會對該行動作出標定或反映的成果{2}139。該實際試圖提醒司法運動等社會反映機制的犯因性,因此具有批評犯法學的顏色。
標簽實際起源于社會學中主流實際門戶之一的符號互動實際(symbolic inte包養網 ractionism){2}126。符號互動論出生于20世紀30年月的美國,60~70年月風行一時,至今仍有很年夜的社會影響{3}。符號互動論以為在人際互動之中,人們付與事物特定的意義,包養網 將這種事物符號化并據此做出行動{4},該實際包含了自我完成預言實際、[1]擬劇實際等詳細的實際。標簽實際在時光維度上的成長軌跡與符號互動論基礎雷同,這與二者彼此的層遞關系是分不開的,但是,比擬符號互動實際紛紛復雜的實際主流,標簽實際全體而言是層次清楚的。標簽實際不只沿用了符號互動實際的研討方式,並且其直接應用符號互動實際的焦點概念和不雅點來成長本身的實際,如標簽實際包養 在說明犯法人對標簽內在的事務的認同和內化時,直接應用了“鏡中我”實際和自我完成預言實際的概念和邏輯。可以說,標簽實際就是符號互動實際的演化與詳細利用。
標簽實際是一組用來說明犯法產生緣由的實際,實際包含多個彼此聯絡接觸的不雅點。國外的犯法學家往往采用枚舉命題的方法對標簽實際停止歸納綜合,包養網 如克拉倫斯·施拉格將標簽實際的基礎不雅點回納為九個基礎假定,富蘭克林·威廉斯三世(Frank P. Williams Ⅲ)和瑪里琳·麥克沙恩將標簽實際的要點回納為十項{5}。我國粹者則習氣于應用下界說的方式對標簽實際停止總結,因此,對標簽實際的界說存在著分歧的表述,歸納綜合起來基礎包含以下內在的事務:1.犯法是以司法運動為重要內在的事務的社會反映體系,在付與人們行動以特定屬性之后發生的;2.沒有貼標簽的行動就沒有犯法行動;3.社會對犯法的反映,反而會促使犯法的產生;4.這種增進感化是經由過程犯法人對標簽意義的認同、內化的經過歷程而完成的。
在標簽實際所論述的犯法產生機制中,“標簽”是最為主要的元素,“貼標簽”的行動是犯法產生的起始。
犯法學研討視域下的“標簽”具有奇特的涵義,是指包含司法體系在內的正式反映主體與包含家庭、社會民眾等在內的非正式反映主體對于犯法或越軌行動的一種熟悉,[2]是人們對于其難以接收的行動停止的一種抽象歸納綜合。標簽實際以為,客不雅的標簽在轉化為客觀的標簽時才會發生本質的功效,受標定者與司法機關、差人、鄰里和家人等經由過程“犯法”這一標簽–銜接點–停止溝通,終極構成犯法這一社會景象。
貼標簽是指家庭、親朋、社會民眾、司法機關等主體對于實行了犯法或越軌行動的人停止否認性評價的經過歷程。一切違背現有規范的人都有能夠被貼上反水規范的標簽。全部標簽實際都在追蹤關心貼標簽的運動及其從屬效應,包含標定者對標簽內在的事務的選定、對受標定者的選擇以及受標定者對標簽內在的事務的認同、內化等方面。實際界以為貼標簽的運動會施展以下兩種效能:一包養網 是貼標簽的行動具有必定的社會把持感化(正效能);[3]二是貼標簽的行動具有必定的犯因性感化(負效能)。[4]標簽實際更多地追蹤關心貼標簽行動的犯因性這一負效能。
二、標簽實際成長的靜態剖析
標簽實際說明犯法是若何在靜態的(社會互動和人際互動的)經過歷程中產生的,因此,屬于犯法的社會經過歷程實際范疇。在已有的標簽實際研討中,不包養 乏對貼標簽的經過歷程、互動的順序的研討。本文對標簽實際的研討亦采用靜態的剖析方式,起首描寫互動經過歷程中犯法產生的途徑,其次對分歧時代標簽實際的研討重點落在犯法產生經過歷程中的哪一階段停止詳細的剖析。
圖1 標簽對繼發犯法行動的影響
圖1所示:行動人在履行初始犯法行動時,該行動自己不妥然取得“越軌”或許“犯法”的評價,此中,部門犯法人不會被貼上“罪犯”的標簽。[5]但是,部門行動人則會被包含司法機關、伴侶、家人在內的社會反映主體發明,并以為其行動是違背品德或許法令的,并為該行動人貼上了“罪犯”的標簽,繼而行動人開端對這一標簽所具有的社會心義停止消極的自我認同–行動人開端依照被強加的社會腳色所應該遵守的行動形式停止表示,呈現了自我完成預言的景象,招致了繼發犯法行動的產生。
標簽實際有明白的研討出發包養 點和起點(該實際從圖1中標示的階段1開端,以階段4停止),[6]從這個意義上講標簽實際是封鎖的犯法學實際。但是,需求留意的是在繼發犯法行動產生之后,即階段4之后,能夠會產生社會反映主體再次為犯法人貼上“罪犯”的標簽的運動(階段5的省略號表現階段2至階段4的來去),[7]這一經過歷程強化了犯法人對標簽內在的事務的認同,所以說,標簽實際的封鎖性是絕對的。別的,在這一研討區段中,標簽實際接收了社會學、心思學等浩繁學科的實際和研討方式,所以說標簽實際又是開放的犯法學實際。
在不到一百年的成長過程中,標簽實際經過的事況了實際成長的波峰和波谷,各個研討標的目的也有本身的研討重點,此中,下文所述五位學者的研討最為凸起,也基礎上奠基了標簽實際的主體構造。故筆者將以下五位學者的研討作為標簽實際研討的代表停止剖析。
(一)弗蘭克·坦南鮑姆的研討
犯法學家坦南鮑姆(Frank Tannenbaum)是標簽實際的首創者,其實際被稱為“險惡的戲劇化”實際,與有名社會學家戈夫曼的擬劇實際采用了雷同的研討伎倆。[8]依照坦南鮑姆的不雅點,犯法是由社會制造的;犯法人的發生經過歷程,是一個社會對有不良行動的少年賜與消極反映,使其對這種消極反映發生認同,從而逐步走上犯法途徑的互動經過歷程{6}395。可以看出,坦南鮑姆的實際為標簽實際確立了基礎的研討框架,他所做出的進獻是為標簽實際奠基了思惟基本,但其對于標簽實際并未停止深刻的研討,從利默特開端,標簽實際逐步走向深刻。
(二)埃德溫·利默特的研討
利默特(Edwin M. Lemert)豐盛了標簽實際的基本內在的事務,提出了“初度越軌行動”(primary deviance)和“繼發越軌行動”(secondary deviance)的概念。初度越軌行動即圖1所示的階段1,繼發越軌行動即圖1所示的階段4,差別兩種分歧越軌行動的尺度是該越軌行動能否遭到了包養網標簽的影響。在貼標簽行動的感化下,犯法行動由“初度”狀況進進到了“繼而”狀況,完成了質的奔騰。利默特緊接著闡述了犯法行動從“初度”進進“繼而”的產生機理。利默特的研討在上文包養網 中已有論述,并且其與坦南鮑姆的研討基礎接近,都是粗線條地說明受標簽影響下的犯法產生經過歷程,此處不再贅述。
(三)霍華德·貝克爾的研討
與坦南鮑姆和利默特的實際分歧的是,貝克爾(Howard Saul Becker)的研討重心是貼標簽自己,其實際內在的事務在全部標簽實際中所處的地位是圖1的階段2部門,該研討是標簽實際的主要研討標的目的,貝克爾也是以被稱為“與‘標定’一詞的聯絡接觸最為親密的人”。恰是貝克爾的研討使得標簽實際第一次達到了研討的顛峰,成為犯法學實際的重要門戶并盛極一時。與貝克爾持有雷同學術不雅點的犯法學家還有很多,踐約翰·基楚斯的研討。因貝克爾的研討最為主要,故筆者將貝克爾的研討作為標簽實際這一研討標的目的的代表。
貝克爾指出:“社會群體經由過程制訂那些違反它們就會組成越軌行動的規定來發明越軌行動,并且將那些規定實用于特定的人,給他們貼上局外人(outsider)的標簽。依據這種不雅點,越軌行動不是小我實行的行動的特征,而是他人將規定和制裁實用于‘犯法包養 人’的成果。越軌者是被勝利地貼上標簽的人;越軌行動是人們這般標定的行動。”{6}399
貝克爾的研討說明了哪些人是給別人貼標簽的人(貝克爾稱之為“衛道者”),相反哪些人則會被貼上“犯法人”的標簽,并且指出衛道者是若何選擇局外人并給他貼包養網 上“犯法人”的標簽的。他以為衛道者年夜大都是處于社會構造下層的有勢力的人,他們盼望經由過程制訂并實用規定來轉變社會構造基層的人,以完成更好的社會狀況。在貼標簽的經過歷程中,衛道者會斟酌成分、種族、社會位置等原因。以貝克爾為代表的標簽論者應用互動的概念來界說犯法,以為犯法的實質并非是違背品德規范和法令規范的行動,而是社會統治階層制訂行動尺度并對違背該尺度的人和行動停止否認性實用的成果。換言之,假若將貼于犯法人身上的標簽往除,那么也就不存在犯法與犯法人。在標簽論者的犯法界說不雅中,“標簽”才是犯法發生的需要前提,貼標簽的行動促使犯法的發生。可以看出,貝克爾對于圖1中的階段2部門做出了周全且纖細的研討,其實際不雅點與沖突實際具有必定的類似性,都將犯法說明為是分歧群體之間價值不雅或好處沖突的產品。
(四)羅斯·馬素達的包養 研討
有學者以為,馬素達(Ross Matsueda)之前的標簽實際者對社會反映的熟悉僅僅局限在了司法運動等正式的社會反映情勢上,對于非正式社會反映的標簽效應并沒有賜與應有的器重。[9]這一不雅點是值得商議的。坦南鮑姆在對貼標簽行動停止研討時就以為,貼標簽的主體不只包含司法體系,並且包含社區、家庭等非正式反映體系。[10]馬素達的進獻在于其不只開端器重非正式反映體系的犯因性感化,並且其經由過程對美國全國青少年查詢拜訪材料的實證剖析證明了其提出的實際不雅點。
在馬素達之前,犯法學家對標簽實際的研討重要是定性研討,定量研討絕對較少,並且定量研討得出的結論未完成對標簽實際假定的支撐,有的結論甚至否認了標簽實際的內在的事務,這一包養研討情形使得標簽實際逐步掉往了犯法學實際界的位置。馬素達之后的標簽論者熟悉到這一缺點,其在提出本身實際不雅點的同時,開端重視對不雅點(假定)的實證性研討。縱不雅馬素達之后的標簽實際研討,實證研討擁有了更年夜的比重。馬素達的研討豐盛了貼標簽主體的范圍,其研討區域基礎上屬于圖1中階段2的范圍。
(五)布雷斯韋特的研討
在剖析布雷斯韋特(Braithwaite)的實際之前,我們需求將圖1停止深化。如圖2階段3所示,一部門被貼上“罪犯”標簽的犯法人不會對標簽內在的事務停止認同、內化,相反,另一部門犯法人對標簽內在的事務停止了認同和內化,并且實行了席世勳目光炯炯的看著她,看了一眼就移不開視線。他驚包養網 異的神情中帶著難以置信的神色,他簡直不敢相信這個氣質出眾,明繼發犯法行動。標簽實際以為犯法人對標簽內在的事務的認同、內化會招致繼發犯法行動的產生。布雷斯韋特恰是對這一產生機制停止了研討。
圖2 標簽對繼發犯法行動的影響之再剖析
1989年,布雷斯韋特頒發了名為《犯法、恥辱和從頭整合》的著作,提出并非一切的貼標簽行動城市促進再次犯法行動的產生的不雅點,這提示人們加倍感性地對待標簽的影響感化,并開端研討標簽影響人們行動的機理。布雷斯韋特以為,初始犯法人能否因受標誌而再次犯法是與其能否因受標誌而覺得恥辱有關。若初始犯法人被貼標簽后,遭到了斥責和處分,并實在感觸感染到了本身行動的過錯性,那么如許的標簽不只不會招致初始犯法人實行繼發犯法行動,反而會增進犯法人的悔改;若初始犯法人只是遭到了處分,并沒有是以而自省,包養 那么繼發犯法行動更有能夠會呈現。布雷斯韋特稱前者為從頭整合性恥辱,后者則為非整合性恥辱。犯法人可以或許從被貼的標簽中覺得恥辱并自省是由一系列復雜的原因和環節所決議的,包含家庭、社會和當局相干機構的真摯輔助,越軌者的報歉和受益人的諒解等,除此之外,需要的社會性保證也是必不成少的。從頭整合性恥辱有助于下降和削減從頭犯法,而非整合性恥辱則能夠招致更多的犯法{2}131。布雷斯韋特的實際牢牢繚繞恥辱睜開,將犯法人的恥辱感觸感染作為標簽產生感化的中介原因,論述了初始犯法人在被標定之后并非必定實行繼發犯法行動。
對于標簽實際的研討并不限于上述內在的事務,20世紀90年月后期,卡普蘭(Kaplan)提出了“普通越軌實際”,海莫(Heimer)和馬茨尤德(Matsueda)提出了“分歧把持實際”(該實際整合了標簽實際和把持實際),大批的研討都推進了標簽實際的成長。
在犯法學實際的成長史中,標簽實際時而濃烈時而昏暗。從20世紀30年月標簽實際的出生開端,在60年月呈現了標簽實際的顛峰,繼而敏捷式微,于80年月后期又逐步鼓起,標簽實際經過的事況了兩次實際波峰,這種成長軌跡遭到社會成長佈景的影響,也與標簽實際本身的成長標的目的不成朋分。標簽實際是一種近乎譏諷的犯法緣由學實際,光鮮的實際不雅點逢迎了美國60年月的社會成長佈景,這使得標簽實際敏捷突起,可是晚期的標簽實際缺少定量研討,尤其是缺少明白的丈量目標和支撐性實證研討,因此實際成長走進了波谷{2}130。80年月后期,以馬素達和布雷斯韋特為代表的標簽論者們在深刻研討標簽實際時包養網 ,不只留意研討範疇的拓展、實際假說的豐盛,並且加倍器重實證性研討的支撐,這使得標簽實際再次迎來了實包養網 際研討的波峰。
三、標簽實際的應然走向剖析
一個實際系統中某一方面的包養網 充分水平決來,寶寶會找個孝順的媳婦回來伺候你的。”議了該實際的實際重心之地點,實際重心既表現實際現有成長包養 質的規則性,也決議著實際將來的成長走向,因此對實際停止計劃使之擁有對的的實際重心是其走向成熟和完美的需要前提。現實上,欲完成實際的成長和完美,實際全體框架下各個環節的配合成長,特定社會佈景的答應以及對對的研討方式的把握等外容都是不成或缺的,但這些原因對于實際成長而言都非最基礎性原因,所以,對實際成長的計劃實質上是對實際重心的計劃。在周全剖析標簽實際的基本上可以看出,該實際總體上以兩種實際道理為依托,一是沖突實際的保守道理,另一是符號互動實際道理。以此為基本標簽實際構成了本身成長的兩個實際重心成長道路,一是以貝克爾為重要代表的研討,另一是以布雷斯韋特為重要代表的研討,即對“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方面的研討。前者對應圖2階段2部門,后者對應圖2階段3部門。
(一)以貝克爾為代表的研討不該看成為標簽實際的實際重心
本文第二部門講到,貝克爾的研討著重于切磋貼標簽的經過歷程,以為可以實行貼標簽運動的主體往往是有權勢的統治者,其在做出貼標簽行動時會斟酌受標定者的成分、種族、社會位置等題目,此時的貼標簽運動表現了社會把持的不公正,據此而得出的犯法處理戰略能否定貼標簽運動。這些研討含有對標定者和貼標簽運動的排擠感情,使得標簽實際具有了批評犯法學的神韻。
筆者以為,對社會反映體系停止批評性研討對該體系效能的成長是有積極意義的,很多實證研討都證明了社會反映體系的犯因性,因此,社會反映體系的成長客不雅上需求批評性的研討。但是,批評性的研討不該當以否認社會反映體系為終極目標。上文提到,作為社會反映方法的貼標簽行動是社會把持的手腕之一,增進了社會次序的完成,否認其感化是包養 不實際的,依照貝克爾的研討提出的犯法處理戰略也是不具有實際可操縱性的。犯法學研討的經歷表白,任何根據巨大的犯法說明實際得出的犯法管理和預防辦法,無不落進了社會軌制變遷、社會構造改進這一變更全體社會的“雄偉”窠臼之中,包養網 繼而墮入了戰略符合邏輯但難以發揮的窘境。標簽實際(包含全部符號互動論)在立論之初就將本身定位為中不雅實際,以標簽及標簽化為視角做出的研討應該具有實際的可操縱性,但是假如將貝克爾的研討作為標簽實際的焦點內在的事務的話,那么我們簡直很難找到具有可操縱性的處理犯法的措施,標簽實際天然掉往了領導實行的價值,也只能將其置之不理了。
縱不雅標簽實際的成長史,其由於不雅點的新奇甚至是保守而進進實際犯法學的主流視野,可是后期的深刻成長卻更多依靠的是對價值中立的自我認同的研討。這一實際成長的途徑提示我們,標簽實際的命運若不想受特定社會佈景的安排,使其在任何社會佈景和社會構造中都具有保存的能夠性,那么其帶有價值選擇意味的批評性的研討就不該看成為實際成長的主旋律,犯法學者們也不該當將學術資本更多地分派于此研討範疇,這種往價值選擇意味的做法有利于標簽實際的成長和完美。
(二)“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方面的研討應該成為標簽實際的成長標的目的
對“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方面停止研討,包含受標定者對標簽認同、內化的下游研討,對標簽認同、內化自己的研討和對標簽認同、內化的下流研討三部門,簡而言之,就是繚繞認同、內化停止研討,將其作為標簽實際的實際重心和成長標的目的(對應圖2中的階段3部門)。對標簽認同、內化的下游研討詳細指:1.分歧標簽的有用性研討;2.標簽對如何的受標定者會發生感化等,不包括階段2的內在的事務。對標簽認同、內化自己的研討詳細目標簽施展功效的機理研討,如布雷斯韋特的研討。對標簽認同、內化的下流研討詳細指:1.經過的事況認同、內化經過歷程后能否會發生繼發犯法行動的研討;2.認同、內化對于繼發犯法行動的影響水平等,不包容階段4的內在的事務,即不包容對繼發犯法行動自己的研討。
筆者提出這一不雅點是以對標簽實際的梳理為條件的,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全部標簽實際中,對于貼標簽自己研討著重,相反以受標定者對標簽內在的事務的認同為中間的研討則絕對單薄。現實上,犯法學家們一向沒有賜與“認同”這一實際主干應有的器重,固然在這一範疇有必定多少數字的研討,但都沒有真正充分這一範疇。
符號發生于人際交通,是人類思惟的抽象物,因此獲得主體的認同是符號固有的屬性。同時,認同是符號互動論的焦點范疇,對認同的器重和研討就成為了符號互動論立論的基礎,我們很難想象缺少認同的符號若何可以或許在人際來往中施展感化。標簽實際的要害符號是“犯法”和“罪犯”,所以對“犯法”和“罪犯”符號的認同就成為國度、社會、犯法人和被害人等主體停止互動的聯絡接觸點。在標簽實際看來,無論受標定者是何人,繼發犯法行動是其遭到標簽的強化、領導等影響后做出的行動,所以他的岳父告訴他,他希望如果他將來有兩個兒子,其中一個姓蘭,可以繼承他們蘭家的香火。,對標簽認同的研討就應該成為標簽實際研討的主要內在的事務。
對認同的內在的事務停止深入的研討,繼而阻斷認同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比擬依據貝克爾實際提出的戰略來說具有更年夜的實行能夠性。假如將以貝克爾為代表的研討作為標簽實際的研討重點,那么據此得出的結論必定是對以刑事司法體系為主體的社會反映系統停止改良,甚至能否定,這一戰略在實行中是難以操縱的,這在上文中已有論述。並且司法系統等社會反映體系具有不成替換的價值,我們也不克不及由於其能夠具有必定的犯因性而否認其正面價值,這在實際上是包養網 行欠亨的。在實行傍邊,我們對于犯法行動不克不及充耳不聞,需要的社會反映辦法是需要的,這就是說貼標簽運動是無法防止的,可是若何采取社會反映辦法倒是一個可以把持的題目,恰當的辦法將減弱和防止貼標簽這一運動給受標定者和社會帶來的負面效應–這有賴于對詳細的標簽和貼標簽方法停止調劑和改良。現實上,實行部分曾經認識到貼標簽運動的負面後果,并且積極盡力推動“往標簽化”的政策,[11]可是這一盡力基礎上仍處于對“烙印”的事后處置階段,對于貼標簽經過歷程中以及之前的行動并沒有予以追蹤關心,這與在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方面的研討缺少不有關系。這一缺點不只制約實在踐傍邊對標簽負面感化的回避,並且也會成為標簽實際自己成長的枷鎖。只要我們包養 將標簽實際成長的重心置于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方面,繼而成長出內在的事務豐盛的結果,才幹有用地領導刑事司法等社會反映系統的運作,才幹為完成將“往標簽化”的後果前置于貼標簽運動前和運動中的理念,供給實在可行的操縱道路。實行層面的需求請求標簽實際做出需要的回應。
在既有的關于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方面的研討中,以布雷斯韋特的研討最具價值,其不只客不雅地提出了標簽并非必定促進繼發犯法行動產生的不雅點,並且對這一機理停止了深刻的論述并停止了大批的實證研討以佐證其假定。布雷斯韋特的研討遵守標簽實際應然成長標的目的的軌跡,但是其未能用綜合的研討手腕對題目停止周全的分析,招致在這一題目上,研討未能有用深刻。現實上,犯法包養網 人對包養 標簽內在的事務的認同、內化屬于行動人的客觀心思運動,只要在客不雅的標簽內化為客觀的標簽時,標簽才幹施展感化。在這一經過歷程中任何受標定者內在和內包養 涵的原因都有能夠影響到這一內化的經過歷程,因此,應用體系論的不雅點往對待和研討這一題目才是可取的方式。以往的關于該題目的研討只局限在對受標定者的心思經過歷程上,大批的定量研討也局限在二元變量的剖析中,一些值得研討的變量并未歸入到對“認同、內化”題目的研討中,好比年紀、性別、種族、家庭周遭的狀況、生長經過的事況等原因,在對這些變量的剖析中,也要留意多元變量的剖析,此中也要認識到很多原因是作為中心變量直接影響受標定者對標簽的認同、內化的。“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這一研討標的目的具有必定水平的實際開放性,可以接收并且需求心思學、社會學等學科的實際和方式,只要從多學科的視角深刻,才幹加倍接近事物成長的原來臉孔。同時,這一成長走向的研討會使得標簽實際具有更年夜的立異空間,為標簽實際的成長開辟途徑。實際成長層面的需求也請求標簽實際做出回應。
經由過程對標簽實際成長經過歷程的研討,筆者以為,恰是對“標簽對受標定者的影響”的研討推動了標簽實際的再次突起,因此,對該研討標的目的的深刻成長才是對標簽實際汗青成長過程的繼續溫柔應,才有利于標簽實際價值的晉陞。
李明琪,女,中國國民公安年夜學犯法學系副傳授,碩士研討生導師;楊磐,男,中國國民公安年夜學刑法學專門研究犯法學標的目的2010級碩士研討生。
【注釋】
[1]自我完成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又譯為“自我應驗的預期”,是指在社會互動中的人們依照他人對本身的見解產生變更的景象。
[2]標簽實際可以用來說明犯法行動產生的緣由,在越軌社會學中,標簽功效也是其研討內在的事務之一。現實上,在狹義的犯法界說中,犯法行動與越軌行動在內涵上簡直是堆疊的。本文所指的犯法包含越軌行動。
[3]貼標簽運動一向以來都是社會把持的重要手腕。有學者以為,刑事審訊的標簽效能或烙印效能是社會把持的重要技能,這種效能要比現實上的科處科罰更為主要。比擬科罰而言,通俗民眾加倍膽怯本身被宣判為犯法人,這也恰是為什么小額的罰金、緩刑等輕緩的刑事處理仍具有必定威懾力的緣由(拜見沃爾德等著《實際犯法學》第268-270頁)。也有學者以為:“犯法行動能夠在保護社會次序方面起側重要的感化”,經由過程對犯法行包養 動的標定,來明白符合法規行動和守法行動的界線,借此為人們的行動供給對的與否的尺度(拜見吳宗憲著《東方犯法學史(第2版)》第1191頁)。筆者以為,貼標簽的運動是社會評價運動系統的一環,相干主體經由過程將違背各類社包養 會規范的行動,標定為“不克不及接收的行動”來改正個體人離經叛道的行動,同時為其他的社會成員建立行動的尺度,借此在全體上完成對社會成員的有用把持。
[4]假設某種事物自己的屬性就具有發生犯法的感化,那么就稱該事物具有必定的犯因性,而非論該事物能否是社會成長的正面原因,即便是針對犯法的司法系統,也不克不及消除其具有犯因性的能夠。標簽實際就是將這一看似偏離邏輯的結論,引進了犯法學範疇。
[5]標簽實際研討社會反映體系對繼發犯法行動產生的感化,但不否認未被貼上標簽的行動人會再次實行犯法行動的能夠。
[6]標簽實際將“初始犯法行動”的產生作為本身的實際出發點,對于“初始犯法行動”自己為何產生并未停止闡明。
[7]埃德溫·利默特和唐納德·克雷西以及戴維·沃德對來去的貼標簽行動停止了深刻的研討,此中利默特將繼發越軌行動的互動順序分為八個階段:(1)初度越軌;(2)社會處分;(3)進一個步驟的初度越軌;(4)更激烈的處分和謝絕;(5)更進一個步驟的越軌,或許開端對履行處分的人發生敵意和仇恨;(6)危機曾經到達難以忍受的田地,社區開端以正式的舉動來責備該誤差行動;(7)加大力度其越軌行動,把越軌行動當成對責備和處分的一種反映手腕;(8)最后終于接收越軌者社會成分,并且依據這種所付與的腳色做出順應行動(拜見吳宗憲著《東方犯法學史(第2版)》第1184-1158頁,第1193頁)。
[8]擬劇實際應用活潑的比方伎倆,詮釋了人類運動就像一場戲劇一樣,人們的行動是在特定的場所依照腳本所請求的腳色做出的(拜見侯鈞生主編《東方社會學實際教程(第3版)》第260-261頁)。
[9]馬素達于1992年在《美國社會學雜志》上頒發的文章中講到,除了正式的社會反映之外,包含來自家庭和伴侶等方面的處分也應該視為是貼標簽的一種方法,對這種非正式社會反映方法的器重補充了之前實際的缺乏,使得社會反映的情勢獲得了有用的擴大(拜見山河河著《犯法學實際》第130-131頁)。
[10]坦南鮑姆對于社區青少年犯法的研討便是在研討家庭等非正式反映體系的犯因性感化。
[11]我國曾經開端留意司法運動對于犯法人日后行動發生的不良影響,并且積極加重這種不良后果的影響,如我國在《刑法修改案(八)》第100條中增添了一款,規則了犯法行動較稍微的未成年犯法人可以在進伍、失業的時辰,免去其照實向有關單元陳述本身曾受過刑事處分的任務,初步完成了我國前科封存軌制的法令化。可是這一舉動也僅僅安身于事后的處置,沒有從最基礎上打消標簽對犯法人的影響。別的,從國外的經歷來看,我國方才起步的社區改正科罰履行軌制也異樣會存在著標簽化的不良后果,因此,推動社會改正的“往標簽化”也是標簽實際應該回應的題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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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吳宗憲.東方犯法學史(第2版){M}.北京:中國國民公安年夜學出書社,2010: 1196-1198.
{6}吳宗憲.東方犯法學(第2版){M}.北京:法令出書社,2006.
【出處】《中國國民公安年夜學學報:社會迷信於是,他告訴岳父,他必須回家請母親做決定。結果,媽媽真的不一樣了。她二話不說,點了點頭,“是”,讓他去藍雪詩府版》2012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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